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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紧盯“微权力” 严惩挪用侵吞公益林补助款问题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2-01 09:02

“感谢纪委同志,让这笔钱又重新回到了我们屯的集体账上了!”近日,田林县六隆镇周马村周马屯村民得知,本屯组长将挪用的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如数退回时高兴地说道。

此前,田林县纪委监委收到村级专项治理工作站反映,周马屯村民小组长陆某军不按要求落实财务“三公开”制度。田林县纪委监委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核查,经检查发现,陆某军在未经群众同意的情况下,分多次领取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达14974元,用于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和生活开支。最终,陆某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微权力”管不好,也会酿成“大问题”,成为“大祸害”。 田林县纪委监委通过强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来信来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围绕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集体生态公益林发放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严惩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幸福、谋利益。

“我以为只要操作得好,自己偷偷取出来用一些应该不会被发现,我辜负了村民对我的信任......”不久前,田林县八渡瑶族乡六章村民委调解主任邓某昌被查处后,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每当提及这件事,他都很是自责,后悔不已。

原来,八渡瑶族乡在纪律审查时发现邓某昌挪用渭华屯集体生态公益林资金1.9万余元,因邓某昌挪用集体公益林资金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生态公益林补助是群众集体的“钱袋子”,是乡村振兴的重要资金保障。田林县纪委监委加大对公益林资金管理使用关键薄弱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召开现场清退会或上门将违纪资金直接清退给群众等形式清退违纪款,以“看得见”的方式增强群众“获得感”,提高群众对查处公益林违纪违法案件的满意度。

“这下谁也别想做‘小偷’了!”田林县财政局出台《关于将生态公益林、天然林集体管护补偿金划入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的意见》,将管护补助对象名单、管护面积、补助金额等情况在县政府网公布,向社会公示,引来村民一片称赞。

此外,该县还督促相关部门指导村屯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发放安全、高效、到位,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

据统计,2020年以来,田林县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生态公益林违纪违法案件6件,处分6人。

“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田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边纠查、边整治、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资金发放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完善制度措施,切实扎牢“微权力”的制度笼子,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田林县纪委监委 农绍福 罗校锋 莫蝉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