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效应 贯通融合做实以案促改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6-28 10:32
日前,南宁市江南区平西村原出纳黄某涉嫌挪用资金罪在江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黄某违纪违法案是近年来江南区纪委监委查处的较为典型的“基层腐败”案件之一,该区纪委监委组织乡镇、街道党员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旁听法院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推动办案、教育、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纪委监委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南宁市纪委监委坚持推进全市以案促改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定期分析、定期通报,动态跟踪工作开展情况。带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抓好警示教育,发挥警示效用,强化整改治本功效,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南宁市纪委监委运用好查办的该市邕宁区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梁鸿涛案,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组织邕宁区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400余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邕宁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对各自分管领域和部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上林县拓展以案促改覆盖面,利用查办的县看守所小金库案件,除了在县看守所开展警示整改外,还延伸扩展到全县公安系统,督促完善《上林县看守所“三重一大”制度》《上林县看守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跟踪监管程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隆安县纪委监委以查处的乔建镇中心卫生院原出纳李文秀挪用公款案为典型案例,部署开展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财务管理专项整治和以案促改工作,组织第三方对各医疗机构财务资金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在专项整治自查阶段,共发现、处理违法违规问题43起。
今年以来,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制定以案促改方案388份,开展警示教育390次,回访教育253人,整改问题150个,修订、新建制度153个。(通讯员 何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