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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第1期)

来源:田林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1-31 20:34

田林县潞城瑶族乡林业站原站长韦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经查,韦波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企图掩盖违纪违法事实;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隐瞒个人婚育情况;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在办理造林补助过程,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国家造林补助资金较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共财物共计17.8738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5万元;与他人合伙虚构保险标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38.986万元。

韦波身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目无党纪国法、胆大妄为、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2021年4月,韦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9月,韦波因犯贪污罪、受贿罪、保险诈骗罪被田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韦波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2月,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与监督管理。全县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自己,充分认识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严重危害性,带头遵纪守法。

 

 

中共田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月31日


值班编辑:朱丽青 校对:姚富钟 岳喜瑞 责任编辑:覃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