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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第3期)

来源:田林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4-27 20:51

一、田林县百乐乡百乐村支部党员岑国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2020年6月26日21时42分左右,岑国强驾驶牌号为桂AG8G33的小型汽车从百色市右江区鼎盛中央城一带出发返回田林县,行至右江区新兴路口时被现场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岑国强的酒精含量为73.94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且未随车携带驾驶证。2021年4月,岑国强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田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三级法官助理李春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2020年4月4日20时47分,李春宁驾驶牌号为桂L96D89的小型汽车行至汕昆高速1311 公里时,被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的民警当场查获,经测试血液酒精浓度为76.8mg/100ml,判定结果为饮酒状态。2021年3月,李春宁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田林县发展和改革局第二党支部党员农治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2020年5月24日21时30分左右,农治员驾驶车牌号为桂L67081的小型客车从百色城北二路往东州大道方向行驶,当行至右江区环岛一路与东州大道路口处时被现场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农治员的酒精含量为76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2021年4月,农治员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田林县商务局三级主任科员陆永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2020年5月22日21时30分许,陆永垂驾驶车牌号为桂L37E9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途径田林县乐里镇迎宾路城区警务站门前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陆永垂的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216mg/100ml和抽血鉴定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05.22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2021年3月,陆永垂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政务撤职处分,从三级主任科员降为二级科员。

 

 

中共田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

 


值班编辑:朱丽青 校对:姚富钟 岳喜瑞 责任编辑:覃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