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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第9期)

来源:田林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9-21 10:53

现将1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田林县定安镇中心校校长刘志养违纪问题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20年10月,定安镇中心校党支部一行到乐业县新化镇百坭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活动路线为从乐业县百坭村村部至红七军和红八军会师旧址参观后返回田林,活动经费从党员活动经费中开支。在开展活动过程中,经校长刘志养同意后,定安镇中心校党支部改变活动行程路线,到大石围天坑群景区游览,并用学校备用现金以集体名义购买门票,费用共计3840元。

2018年至2020年期间,定安镇中心校在双龙饭店和梦姿龙饭店安排接待用餐,时任报账员罗萱用定安镇中心校食堂经费支付接待餐费共计33783元,其中有公函接待费为6195元,因工作产生的无公函接待费为27588元。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定安镇中心校虚列学校维修项目支出套取单位资金共计27588元,后所报销金额存到学校食堂专户,用于冲销因工作产生的无公函接待费。

定安镇中心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外出开展活动期间变相公款旅游、无公函违规公款接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虚列开支套取单位资金。刘志养身为校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9月,刘志养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当前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个别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放松要求、顶风违纪,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转化为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国庆节将至,纪检监察机关将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严禁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等问题。对顶风违纪、明知故犯、屡教不改的,坚决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推动纠“四风”树新风取得更大成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值班编辑:朱丽青 校对:姚富钟 责任编辑:梁蕊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