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铲除土壤条件 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自治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发布时间:2024-12-12 08:59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作出重大部署。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彰显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必将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以改革精神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清障护航。
一、充分认识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的重要意义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经过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这对于我们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这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赢得党心民心的必然要求。腐败是党内各种不良因素长期积累、持续发酵的体现,与党的性质宗旨水火不容。腐败会使党政治变节,违背根本宗旨,背弃初心使命;会使党员干部思想变质,理想信念动摇;会严重损害老百姓利益,人民群众最为深恶痛绝。一百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党始终不忘初心使命,保持自我革命精神,勇于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内容,是从根本上纠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赢得人民信任的有效途径。必须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政治勇气,坚决清除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不利因素,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这是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打赢反腐败攻坚战持久战的现实需要。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和反腐败的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并呈现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从全区查处案件情况看,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依然突出,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易发多发,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手段变异升级,呈现权力变现期权化、风腐交织一体化、“围猎”手段多样化等新特点,出现查处“关键少数”增多、涉案金额上升、“围猎”腐蚀加重等新情况。这充分说明,反腐败斗争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对腐败的严峻性、复杂性、顽固性和危害性决不能低估。必须把反腐败斗争的着力点落在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上,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推动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
这是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的重要保障。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广西擘画的宏伟蓝图。实现这个宏伟蓝图,离不开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政治生态。当前,腐败问题隐形变异、禁而未绝,不仅侵蚀党的肌体、破坏公平正义、积累风险隐患,而且影响政策落地、损害营商环境、阻碍经济发展,影响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和壮美广西建设如期实现。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以清廉广西建设新成效护航壮美广西建设开创新局面。
二、准确把握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的原则要求
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在与腐蚀作长期斗争中,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化反腐败斗争规律性认识,牢牢把握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的根本保证、主攻方向、方法路径,确保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新征程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各级党委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确保党牢牢掌握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权、主动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4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和反腐为民的价值取向。必须始终把人民至上贯穿纪检监察工作中,校准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健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常态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惩“蝇贪蚁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党的方针方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这一方针方略科学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不敢腐”是前提,重在惩治和震慑;“不能腐”是关键,重在制约和监督;“不想腐”是根本,重在教育和引导。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体现了主观与客观、内因与外因、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辩证关系,蕴含着“惩、治、防”结合的反腐败战略思路,是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的科学方法。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以改革精神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使惩戒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切实增强腐败治理效能。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是我们党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只有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反腐败全过程,恪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办事,才能确保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必须坚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精准定性量纪执法,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三、锚定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的重点任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都对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作出重大部署,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下大气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已经进入深水区,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要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持续盯住“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政治上蜕化变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严肃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深化整治金融、国企、医药、粮食购销、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推动反腐败从个案查处向系统整治转变。丰富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提高快速反应、联合处置能力。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健全行贿所得不正当利益追缴制度,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
完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同查同治。要准确把握由风及腐、风腐一体问题的特点,既坚持“由风查腐”,深挖细查不正之风背后的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又坚持“由腐纠风”,严查腐败案件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领域不正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开展靶向治理。加强对风腐演变规律研究,把风腐同查同治理念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各环节,用好线索深挖、沟通会审、通报曝光、以案促改、研判分析等工作机制,推动风腐问题一体纠治。加强大数据信息化技术分析运用,通过数据关联、碰撞比对、筛选分析,提高主动监督、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深化改革,紧盯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督促职能部门围绕重点环节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自由裁量权,特别是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形成对“一把手”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式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完善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深化区直企业、区管高校派驻机构改革,落实好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集中办公等。加强基层监督,用好“片区协作+交叉监督”“乡镇纪(工)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模式,破解县域“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拓展党内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优化“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不断释放监督整体效能。
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注重以文化人、正心修身,解决好思想认识和信仰信念问题,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要健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机制,督促党员干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摒弃贪腐之念。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落实加强全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若干措施,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强化以案释德、释纪、释法、释责。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深挖红色资源的廉洁元素,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续培育“湘江红”“漓水清”等廉洁文化品牌。全域推进清廉广西建设,通过规范清廉创建标准体系、深耕清廉单元系统建设、实施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将清廉建设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积极宣传廉洁典型,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