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十周年④监督下沉 守护民生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瞿芃 发布时间:2022-12-05 09:00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八项规定十周年④监督下沉 守护民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瞿芃
“开展明察暗访2787次,受理群众举报165件,发现问题450个,督促立行立改,压实主体责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纪委监委日前公布政法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质量不优专项整治情况。专项整治自今年6月启动,通过严查公职人员违规办事、执法不公、与“黑中介”内外勾结牟利等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从党中央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十年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回应人民期盼,深得党心民心。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及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执法司法等民生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65万多件。中央纪委连续十年和国家统计局合作开展民意调查,今年调查结果显示,97.4%的群众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卓有成效,比2012年提高了22.4%。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这份厚重“民生答卷”的背后,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聚焦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下大气力整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的生动实践。
记者注意到,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开展专项监督、专项整治,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蝇贪蚁腐”、保障民生福祉的普遍做法。广东省纪委监委综合分析研判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情况,指导地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确定整治任务,打通群众“吃住行”堵点,推动管好群众“救命钱”“养老钱”。浙江省嘉善县纪委监委梳理近年来在日常监督检查、县委巡察中发现的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建立一张包含美丽乡村长效建设、招投标行业监管、中介服务管理等十个方面的民生痛点问题清单,以“小切口”选题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为提升监督效能,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末梢神经”。在对38个县(市、区)212个村(社区)集体“三资”开展提级监督试点的基础上,河南省纪委监委扩大范围,结合经济体量、工程项目、债务规模等筛选出564个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进一步管好集体“三资”。江苏省徐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监督下沉,逐项推进农村敬老院资金管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停车收费“微腐败”等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严查快处一批“口碑差、民愤大、反映多”的顶风违纪案件,严肃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综观各地实践,监督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升级,为深入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黑恶势力“保护伞”、政策落实“绊脚石”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方面,深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协作机制,整合乡镇纪委、村级纪检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力量,采取“片区协作”“交叉互查”“提级监督”等方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安徽整合原本相对分散的基层监督力量,每3到5个乡(镇、街道)设立1个协作区,达到聚指成拳效果。江西省吉安市纪委监委探索“1+6+13”监督模式,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6个检查组深入一线监督,13个县(市、区)纪委监委联动监督,把监督“放大镜”聚焦在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上。
另一方面,推动信息化技术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扩大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关注度,不断提升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以信息化赋能基层监督,推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在基层实现全覆盖,截至11月15日,平台总访问量达5874万次,接受群众投诉2467件,已办结2066件。山东省烟台市纪委监委在市、县、乡、村四级部署开展纪检监察“码上举报”马上受理工作,群众扫描二维码便可反映问题,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烦心事、揪心事。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十年来,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深入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激发蕴藏在群众中的强大力量,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福建省宁德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时代新征程要继续发挥好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监督作用。
当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责任更重、挑战更多。同时,从查处案件情况看,滋生“微腐败”的土壤尚未彻底铲除,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仍时有发生,一些“苍蝇”嗡嗡乱飞,仍未彻底肃清。
“必须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以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督执纪执法回应群众期盼、保障民生福祉。”徐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蒋新生建议,在围绕民生热点持续“拍蝇”“灭鼠”的同时,要立足职责定位,在协同整治、合力推进上下功夫;围绕公权力行使关键环节强化制度建设,杜绝“牛栏关猫”,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持续创新数据碰撞比对等监督手段,有效破解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