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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乐里镇人民政府综治办原主任马海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田林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5-04 16:48

马海俊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女儿婚宴过程中,男女双方共同宴请置办喜宴22桌,事前事后均未履行报告手续,并且共同为同一婚礼举办两次婚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