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右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百色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06-02 10:4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23日上午,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右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潘永春主持召开与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同时传达市委书记对巡察工作提出的要求,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动员会上,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韦锋作了动员讲话,潘永春同志就自然资源局党组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蒙绍祺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赖文、马勇军、谢咏钟及有关同志,右江区委副书记农思雨,右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农丰供,右江区纪委监委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黄建章、自然资源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区委管理干部出席会议,局机关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潘永春指出,本轮巡察是新一届市委开展的首轮巡察,也是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推动奋力谱写壮美广西百色新篇章的首轮巡察。对右江区自然资源局的提级巡察,更是市委落实区、厅、市、县“四方联动”巡视巡察的有力举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把握党依靠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充分认识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能作用,以高质量巡察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潘永春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保护、国土安全、生态修复、能源保障、资源节约集约等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市委在积极落实“四方联动”任务的同时,组织对右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提级巡察,就是要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把利剑直插基层,推动以上促下、联动贯通,层层压实责任。自然资源局党组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准确把握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的各项要求,在自觉接受监督中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维护巡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联络,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工作,同时加强对巡察干部作风和纪律监督,共同圆满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韦锋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监督工作纳入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居于重要位置。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巡视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主体,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利剑作用。
韦锋指出,市委第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方针不动摇, 准确把握本轮巡察监督重点,紧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重点围绕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市委贯彻举措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韦锋强调,巡察组将紧紧依靠右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监督,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向市委汇报和反映存在问题。党组要以这次巡察为契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农思雨表示,右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配合完成好市委巡察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反映问题,积极配合做好整改。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推动自然资源局全面工作的发展。通过巡察,提高党的建设工作水平,深化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工作作风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蒙绍祺表示,右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对待和配合巡察工作。找准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巡察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全力满足和保障巡察工作需求。坚持立行立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市委第五巡察组将在右江区自然资源局工作3个月左右时间。巡察期间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19977605945,邮政信箱: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A016号邮政信箱(邮政编码533000),同时分别在右江区自然资源局(右江区石龙大道党政机关第六办公区一楼大厅电梯口、三楼左边电梯口)、右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右江区中山二路30号)办公区设置巡察信箱。巡察组受理反映问题来电的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2:00和15:00—18: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右江区自然资源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