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做实过渡期专项监督 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李安禄 班贵妮 郑慧茹 发布时间:2023-01-04 10:58
近日,乐业县纪委监委针对同乐镇九利村原村党支部书记黄某在负责管理九利村二组集体公益林资金期间,多次挪用资金用于个人开支问题,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目前,其挪用的资金已全部退还。
今年,乐业县纪委监委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围绕农村“三资”管理使用,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着力发现“边边角角”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护航乡村振兴。目前,共对乡村振兴领域立案6件,组织调整或处理85人。
监督“沉下去”,问题“浮上来”。该县纪委监委班子分片联系各乡(镇),定期下沉乡村振兴一线蹲点调研,梳理政策落地、机制保障、协作帮扶等方面难题顽疾,强化培训督导,指导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本乡(镇)党委政府、驻在部门协作配合,开展联合督导调研,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目前,班子成员共开展蹲点调研督导200余人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15个,提出专项监督意见建议5条。
针对乐业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原副主任陈允杰和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庆斌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暴露出的关键薄弱环节,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系统观念,集中力量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树立全局观念,健全办案、监督、警示、整改一体贯通的制度机制,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针对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推动制定出台、修订完善制度20余项。(乐业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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