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健全以案促改促治工作机制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杨艳梅 肖遥 发布时间:2024-01-24 19:00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督促百色市委利用平果市委原书记罗成、靖西市原市长华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抓实抓细以案示警明纪,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以案促改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自治区纪委监委督促指导百色市深入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年轻领导干部纪律和法律学习教育等活动,强化对“关键少数”权力行使的监督,切实堵塞制度漏洞。
1月15日,百色市召开全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市委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部署2024年1月至6月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做深做实以案促改各环节工作,扎实开展专项整改,全力修复净化政治生态。
“发生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发生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必须认真研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该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要构建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闭环,推进深挖问题根源、总结案发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机制、提高治理效能等一系列工作。
据了解,《办法》明确规定工作范畴、工作责任、整改内容、整改成效等方面要求,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指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整改单位具体落实的以案促改联动机制。同时,《办法》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指导整改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剖析案件、认真对照检查。整改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通报案情,宣读处分决定书或法院裁判文书,阅读忏悔书、廉洁忠告书或观看忏悔视频,宣读以案促改方案等程序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一体推动‘五查五改’,是推进以案促改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的重中之重。”该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整改单位党委(党组)深入开展“五查五改”,即查主体责任,整改党的领导弱化等问题;查日常监管,整改教育不经常等问题;查权力运行,整改权责边界不清等问题;查纪律作风,整改律己不严、作风不实等问题;查制度建设,整改制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好处费,去年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临桂区纪委监委督促该局党组利用于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一体推进“五查五改”深化整改。其中,针对案件暴露出的“一把手”任性用权等问题,建立健全《临桂区自然资源局临时用地审批规程》等11项制度机制,厘清权责边界、强化监督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一体推进“五查五改”,真正查出问题、真正整改到位,《办法》规定提出整改建议的纪检监察机关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全程督导,实行“一案一评估”,做细做实以案促改日常监督与效果评估,推动形成从办案、治理到监督、教育的整改工作闭环,确保以案促改见成效。
柳州市鹿寨县农业农村局李某等4名干部因在审核把关发放螺蛳养殖补贴中,作风不严不实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纪检监察机关督促下,该局利用这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近日,该县纪委监委围绕“责任落实、警示教育、推进整改、成效评价、材料报送、特色亮点”6个评估指标,对该局以案促改工作成效进行检查评议,现场提出加强制度执行、监管等意见建议,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长效机制。(通讯员 杨艳梅 肖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