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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给集体“钱袋子”系上“安全绳”

来源:百色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2-01 09:04

“有纪委帮着我们管账查账,心里就是踏实!”近日,百色市田林县平塘乡纪委组成督查组深入全乡10个村,围绕村集体经济项目运行、项目收益、资金管理使用等环节监督检查,为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龙歪村村民李翔得知村集体经济收入达7万余元,他高兴不已。

近年来,为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的监管,防范廉政风险,田林县纪委监委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把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纳入监管范围,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保障项目和资金安全运行。

建章立制,管好“微权力”。为从源头上防范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实现村级资金规范管理和村级资产、资源的有效监管,该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涉农部门出台《田林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田林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将村级集体经济财政扶持资金纳入监督范围;督促各乡镇出台村级事务运行规则,涵盖村级资产资源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公开公示等具体事项;全面推行“村财乡管”、严格落实村级账务定期审计和村干部离任审计等财务制度,规范好农村基层干部用权行为,从根本上防范权力滥用,杜绝侵占、挪用村集体经济等违纪违法现象。

强化监督,守护钱袋子。该县纪委监委围绕推行清廉乡村建设,打造“微治理”模式,整合村纪检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力量,在全县168个村(社区)成立村级专项治理工作站,专职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对村级党务和村务公开、财务收支、“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和其他重要事项,实施全方位监督。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不定时跟踪监督各级党委(党组)在村“两委”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发挥监督主体作用,常态化履行监督职能,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资金管理使用中不规范、账目混乱等问题,并责令村“两委”相关负责人立行立改,给村级集体“钱袋子”系上“安全绳”。

鼓励发展,巩固脱贫成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田林县推动脱贫攻坚的重大举措,也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该县纪委监委坚持跟进监督保障落实,督促各乡镇加强对辖区内行政村集体经济运行的管理,深入了解项目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村集体经济项目审批、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公开公示以及项目廉政风险点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并把检查的内容列为日常监督的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村集体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村级集体经济事关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效和经济组织成员切身利益,对动村集体经济‘奶酪’的违纪违法问题必须严肃处理。”田林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田林县纪委监委 农绍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