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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第2期)

来源:田林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2-29 16:32

现将我县查处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田林县高龙乡高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民委主任岑韦胜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高龙乡高郭村平站屯杨某才户于2005年建好一栋两层楼的楼房,建筑面积大概150平方米。2012年10月,杨某才向高郭村“两委”申请危房改造指标,高郭村“两委”未派人核实杨某才户实际住房情况,且没有按相关规定召开村级评议会,以村“两委”班子会议形式讨论通过杨某才户的申请,后将申请材料上报高龙乡人民政府、县级主管部门审批,使杨某才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000元,用于建设厨房,该行为造成不良影响。高龙乡高郭村“两委”,违反工作纪律,在协助高龙乡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农户得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岑韦胜作为时任高郭村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12月,岑韦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款物继续追缴。

二、田林县八桂瑶族乡人民政府扶贫工作站副站长罗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谭合村渭六屯邓某与平果县人黄某结婚后于2005年搬回谭合村渭六屯居住生活至今,2009年邓某以夫妻投靠名义将其户口迁到夫家户籍地平果县。2015年,邓某向谭合村民委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经村级评议会议通过,并报乡人民政府危改办、县危改办审批,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470元,用于在谭合村渭六屯建设一层砖混两开间的房屋,并验收入住。时任危房改造办公室工作人员罗涛,在负责收集、审核危房改造材料过程中,未仔细、全面审核危房改造申请材料,未发现邓某户口不在本地的情况,致使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邓某得以通过审批,造成政府财政资金损失。罗涛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时任乡危改办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在协助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审核把关不严,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1月,罗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涉案款物继续追缴。

 

中共田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