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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第4期)

来源:田林县纪委监委 作者:陈永江 发布时间:2020-05-06 15:46

一、田林县潞城瑶族乡营盘村妇联主席黄艳英、原村妇女主任罗祖荣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2年4月,时任村团支书黄艳英、村妇女主任罗祖荣,在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工作和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本村潘某荣死亡后仍领取养老保险金共计3025元。2019年11月,黄艳英、罗祖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田林县旧州镇者念村民委调解主任岑延忠,村支部党员岑延安、岑延海、岑延福、岑延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2010年至2016年,旧州镇者念村伟力屯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岑延安、岑延海、岑延忠、岑延福、岑延景和岑延华(群众)在负责管理该组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期间,未经本小组群众同意,擅自从田林县林业部门划拨的者念村伟力屯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中按0.75元/亩/年的标准提取资金32817元,作为理财小组成员的辛苦费。其中,岑延安、岑延海、岑延忠、岑延福、岑延景和岑延华(群众)各分得5469.5元,该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2月,岑延安、岑延忠、岑延景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岑延海、岑延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中共田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