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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窗口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田林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11-26 17:13

县直各服务窗口单位,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窗口腐败”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桂纪办通〔2021〕57号)精神,为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提升窗口服务效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贵”等问题,决定在全县开展“窗口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一)违纪违法行为:窗口人员与黑中介、“黄牛”勾结谋取不当利益;审批人员利用自己熟悉业务流程、负责具体工作的便利,通过人为设置障碍,提高门槛、延长时限、降低效率,以达到获利目的;工作人员利用窗口人流量大、人员复杂等情况,通过单线联系、暗箱操作,采取隐蔽手法,把本应分内的服务职责演变成“市场行为”等。

(二)违规办事问题:审批流程环环设卡、办事规则不透明、投诉渠道不顺畅、办事流程复杂、监管失察缺位以及工作人员违规办理、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

(三)作风不实问题:窗口人员工作业务不熟、办事效率不高、纪律松散、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群众态度冷漠、服务不热情、“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存在“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等。

二、工作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从2021年11月底开始,至2021年12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推进。

自查自纠阶段20211130日前完成)。各窗口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对照职能范围内的“窗口腐败”认真开展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梳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对发现的“窗口腐败”违规违法问题,要现场调查取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问题线索。

)集中整治阶段202112120211213)。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梳理以往查处的案件,结合巡察监督发现和群众信访举报、检举控告等,对监督单位在服务窗口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找准存在问题。督促各窗口单位认真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贵”问题,坚决杜绝“窗口腐败”行为,对严重违法构成犯罪的有关人员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总结提升阶段2021121420211230)。各窗口单位要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对“窗口腐败”和行业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大筛查、大起底,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制度措施,对执法程序、行业管理、社会服务等各环节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整改,堵塞制度漏洞,切断公职人员与中介违规利益关联,推动行政审批权规范透明运行,要通过梳理排查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建立违规中介“黑名单”等措施完善监管机制,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公职人员工作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开展“窗口腐败”专项整治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窗口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窗口腐败”发生在国家治理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必须切实保质保量完成好集中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窗口单位要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窗口腐败”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研究梳理,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到岗到人,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按质按量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成效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将成立监督检查组,通过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窗口单位的监督检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实际开展整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或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认真整改,坚决纠正和查处窗口单位公职人员勾结中介刁难群众、违规办理业务等问题,对其中涉及领导干部监管缺位、履职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强化通报曝光。

 

 

中共田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值班编辑:朱丽青 校对:姚富钟 岳喜瑞 责任编辑:覃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