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故事 | 额外收取的运费退回来了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4-22 09:32
“感谢杨组长,工程老板已经把4500元钱退给我们啦!”百色市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副组长杨国志接到西林县普合苗族乡岩腊村月亮田屯队长黄某权的电话。
为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去年4月,百色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脱贫攻坚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住房安全保障和饮水安全“四大战役”专项巡察。根据巡察工作安排,第四专项巡察组负责进驻市水利局,开展饮水安全战役巡察,延伸巡察田林县、西林县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情况。重点监督饮水工程质量、落实管护主体、落实维护资金、完善制度建设等措施,看能否保障饮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用。
“你们屯里的路况这么差,大车走不了,修建饮水池需要的钢筋水泥是怎么运上来的?”
去年6月,在西林县开展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情况延伸巡察期间,副组长杨国志带队到该县普合苗族乡岩腊村月亮田屯走访农户,了解屯里的饮水项目实施情况。
“没办法,为了屯里面能早日喝上干净水、稳定水,由我和屯里面另外五个人负责组织马队驮上来的。”村民吴某告诉杨国志。
“你们的运费由谁来支付?”
“这个我不是很清楚,你可以去问我们队长。”
巡察组找到队长黄某权了解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为保障群众饮水安全,西林县水利局在月亮田屯实施饮水工程项目,将项目整体发包给某施工单位实施。在配套建设拦水坝、过滤池工程时,施工方却要求屯里面自己找人运送工程建设材料,自己支付运费。经过村民同意,从屯公益林补偿资金中拿出4500元,作为工程建设材料运费。
原本应由施工方承担的材料运费摊派到群众头上,这是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巡察组立即到县水利局查阅资料,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及时将此问题边巡边移,由县水利局督促施工方立行立改。
没过多久,施工方向月亮田屯支付投劳劳务费共4500元,原本从屯公益林补偿资金支出的4500元也退回到集体账户。
“为了一己之利向群众摊派额外的材料运费,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我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歉意。”施工方负责人表示。
群众的利益得到及时挽回,巡察组成员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
“巡察发现问题只是手段,真正重要的是做好‘后半篇文章’,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杨国志表示,在巡察反馈时,巡察组要求市水利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意识,加强对全市水利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杜绝违规支付项目资金和损害群众利益现象发生。(百色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