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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田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田林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10-19 10:43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田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表2)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表9)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表11)

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表12)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田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八)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中共田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田林县监察委员会机关内设办公室(同时履行干部管理、干部监督、研究法规职能)、预防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共9个内设机构及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另下设一个事业二层机构:中共田林县纪委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
   (二)中共田林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及中共田林县委员会巡察组设在中共田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中共田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田林县监察委员会人员编制总数为81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3人、县委巡察组6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行政编制40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共田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田林县监察委员会编制情况

1.中共田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田林县监察委员会行政编制28人,实有财政供养行政在编人员27人。

2.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行政后勤在编2人。

3.事业编制2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2人。

4.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行政编制40人,实有财政供养行政在编人员31人。

5.退休人员8人。

(二)中共田林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行政在编人员2人。中共田林县委员会巡察组核定行政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行政在编人员6人。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田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表2)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表9)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表11)

十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表12)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田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 1129.99 万元,同比增加218.17   万元,增长 23.93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129.9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2.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31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 1129.99 万元,同比增加218.17     万元,增长 23.93 %。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129.99万元,同比增加218.17万元,增长 23.93 %;非税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编人员工资、奖金提高;二是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随之增多。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129.9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99万元,同比增加218.17万元,增长 23.93 %;项目支出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4 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12.5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80.76 %,同比增加 184.32 万元,增长 25.31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7.48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8.62 %,同比增加 17.05 万元,增长 21.20  %。

3.卫生健康支出 46.6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13 %,同比增加 0.07 万元,增长  1.50 %。

4.住房保障支出 73.3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6.49 %,同比增加 16.72 万元,增长 29.55 %。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1129.9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00 %,同比增加218.17万元,增长 23.93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872.18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7.18 %,同比增加 194.53 万元,增长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9.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22.08 %,同比增加 21.46 万元,增长 9.41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0.74 %,同比增加 2.18 万元,增长 35.33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 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  %,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129.99 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12.5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7.4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6.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3.31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129.9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29.99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91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1.38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在职人员相关工资福利支出;二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养老支出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二是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补助(独生子女补助)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2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编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方面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7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129.99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880.5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 249.4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1.70  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5 万元,同比减少 1.4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11.2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1.7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5 万元,同比减少  1.4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11.2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

(三)2021年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有: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公务接待支出,故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 911.38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 184.31 万元,增长 25.3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1.92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49.4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县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运行经费增长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正常晋职晋档工资提标及新增人员工资;二是增加行政、参公单位在职人员预发绩效奖励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  0 万元,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  %;分散采购预算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0 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值 534.02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265.78 万元,占资产总值的 49.77 %,固定资产 268.24 万元,占资产总值的 50.23 %。

(一)流动资产 265.78 万元,主要是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其他应收款结余数。

(二)固定资产 268.24 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原值   0万元、车辆原值 122.12 万元、其他固定资产 146.12 万元。固定资产无任何出租、出借业务。

根据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 4 辆,实有车辆 4 辆,车辆类型为 越野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不含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